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基于尼斯分类
第30类-茶糖糕点
咖啡、茶、可可及其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条;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 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 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调味料,香辛料,腌制香草;醋,调味酱汁和 其他调味品;冰(冻结的水)。
[注释]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 外),以及食品调味佐料。
本类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例如:燕麦片,玉米片,去壳大麦,碾碎的干小 麦,木斯里麦片;
——比萨饼,馅饼(点心),三明治;
——裹巧克力的坚果;
——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原 2019 版注释为:除香精油外的 饮料用调味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工业用盐(第一类);
——食品或饮料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原 2019 版注释为:食物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
——咖啡味、可可味、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饮料(第二十九类);
——汤,牛肉清汤(第二十九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新鲜的香草(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本类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例如:燕麦片,玉米片,去壳大麦,碾碎的干小 麦,木斯里麦片;
——比萨饼,馅饼(点心),三明治;
——裹巧克力的坚果;
——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原 2019 版注释为:除香精油外的 饮料用调味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工业用盐(第一类);
——食品或饮料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原 2019 版注释为:食物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
——咖啡味、可可味、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饮料(第二十九类);
——汤,牛肉清汤(第二十九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新鲜的香草(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30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 茶、茶饮料 30 糖 30 糖果,南糖,糖 30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 面包,糕点 30 方便食品 30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 谷物膨化食品 30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30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 食用冰,冰制品 30 食盐 30 酱油,醋 30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30 酵母 30 食用香精,香料 30 单一商品
30 酵母
发面团用酵素 300066,发酵剂 300086,酵母*300087,泡打粉 300199,苏打粉 (烹饪用小苏打)300200,烹饪用酒石酸氢钾(塔塔粉)300215,酿造啤酒用酵母 300298※曲种 C300128,酱油曲种 C300129,烹饪用小苏打 C300130,烹饪用碱 C300131,烹饪用酶 C300135
新增非规范:米曲,用作食物原料的酵母,焙烤苏打(烘焙用小苏打),人食用酵母提取物, 食品用酵母提取物,酵母粉,酵母提取物,食用小苏打,食用碱